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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法真正成为公民之法

1998-04-01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与民法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中所享有的基础性地位相比,民法在当代中国的地位实在难以令人乐观。普及民法常识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而“让民法真正成为公民之法”正是促使作者《以案说法·民法篇》的直接动因。

由于力图揭示民法与公民生活的天然亲和力,还民法之“权利法”、“公民法”、“平等法”之本来面目,作者在写作本书时,摒弃了传统的普法性教材惯于堆砌法条或抽象说教的做法,而采取了一些创新,使得本书呈现出如下鲜明特色:

1.“释案”与“说法”相统一。单从本书的书名《以案说法》上,读者就可以明了:释案只是手段,说法才是目的。在剖析具体的案例时,作者将抽象的民法制度、原理令人信服地娓娓道来。在书中,作者着墨最多的,不是案情本身,而是民法制度、原理的内涵、合理性、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等,这就使得案例的“杠杆作用”大大增强:读者在学习完本书之后,对所有类似情况均会作出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正确处理。

2.科学性与时代性的统一。本书在结构上基本坚持了传统的科学体系,但又有所创新,如将“产品质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单独设为一编。同时,作者在选材上也坚持了“新”的原则;绝大部分案例均是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所暴露出的一些典型问题和事例,如:高校招生纠纷、新闻侵权、奖券纠纷、啤酒瓶爆炸伤人、王海现象、职工跳槽、最低工资保障等。这使得本书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也反映了作者十分关注解决实际问题的态度。

3.浅与深的统一。本书主要是面向没有法律背景知识的一般公民,但这并不是说:它对于专门从事法律工作或研究的人士就毫无意义。事实上,本书的某些案例,由于是近年来才凸现的,因而具有相当的前沿性;对这些案例的分析,也就具有一定的学术深度和探索价值。比如:拍卖假冒他人的美术作品,侵犯的到底是他人的何种权利?电视节目表是否应享有著作权?作者对这些问题的见解,对于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读者而言,也将具有相当的启发意义。因此,本书适用的读者对象是十分广泛的。(诚 益)

(“以案说法”丛书已于近期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丛书包括“民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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